山东:今年大病保险最高可获30万元补偿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3-27 00:13   558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,这个省今年大病保险每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补偿,比去年增加10万元,起付标准也由去年的1万元调整至1.2万元。
   据介绍,山东省自2014年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并同步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将全省7600多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范围。截至2014年底,山东省共补偿69.08万人次、10.55亿元,有效解决了群众因病返贫、因病致贫的问题。
   山东省今年将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.2万元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.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,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.2万元以上(含1.2万元)、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%补偿;10万元以上 (含10万元)、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%补偿;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以上的部分给予65%补偿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。